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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贖富家千金後被賴上

祝安君/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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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結小説救贖富家千金後被賴上由祝安君所編寫的近代原創、百合、近代現代風格的小説,主角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文案:閔安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在巷子裏撿了一個斷腿的女人。

這個女人喝得醉氣滔天,坐在輪椅裏也不安生。

閔安叼着香煙冷漠報警,可惜對方死活拉着她的衣服叫姐姐。

“姐姐不許走,我是愛你的。”

此話一齣,準備帶人回去的警察冷臉看着她,“同性情侶?”

閔安搖頭,乖巧丟掉煙,“我不是,我不喜歡女人。”

見多識廣的警察看了一眼她的鯔魚頭,又看看她吊兒郎當的襯衣,就這還不是?

“警察姐姐你這是刻板印象!要不得!”閔安大聲嚷嚷為自己叫屈。

“閔安,我可提醒你,做人要有擔當,女朋友喝醉了不能扔大街上,自己帶回去好好溝通。”警察語重心長的讓閔安把人帶回家。

就這樣閔安撿了一個甩不掉“瘸腿女朋友”。

閔安低下頭看着抓着自己衣角叫姐姐的女人,很想給她一腳。

閔安:披頭散髮,腿斷了都要喝酒,看起來就不是好人。

瀾染:説了很多次,我沒有斷腿,我只是腿瘸了。

文案二:

瀾染身為京市首席舞蹈演員,一夜之間經歷了斷腿和被分手,人生最慘的兩件事她都經歷了。

舞蹈演員的腿就是命,她可能這輩子都沒辦法上舞台了,她的腳腕粉碎性骨折,治好了能跳舞的機會也會大大降低。

日夜酗酒的瀾染,被閔安撿回家了,當小貓一樣養着。

兩人還住上下樓,卻從未見過彼此。

緣分來自於閔安的被迫好心。

和閔安住在一起後,瀾染過上了一天三頓養豬的生活。

她喜歡拉着閔安叫姐姐,姐姐。

在牀上也喜歡叫姐姐。

可惜姐姐只喜歡埋頭苦幹。

做飯是這樣,做菜也是這樣。

誰知道給她治好腿的閔安不辭而別,也沒有去看瀾染重回舞台的首秀。

人就莫名其妙消失了。

找到人的瀾染哭哭啼啼:你説了一輩子都在的。

閔安(裝作不耐煩小心翼翼給她眼淚):我也説了不要哭鼻子看起來煩。

注:主角抽煙有原因,不是那種煙不離手的人,她只是喜歡夾起來可能很多天都不抽。

注:瀾染有前女友,閔安沒有,母單。(排雷)(雙潔)

注:有點酸酸的,但是絕對也很甜。

瀾染24歲、閔安27歲相差三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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